台灣網9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及金改弊案部分,昨天(16日)辯論終結。為撇清國泰給他錢並非為了並購世華,陳水扁強調,國泰和元大給的錢確實都是政治獻金,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陳水扁並表示,“我收國泰一兩億元(新台幣,下同)算什麼?”
前日在金改辯論庭中滔滔不絕答辯4小時的陳水扁,昨日繼續為證明自己拿國泰的錢合法,再展辯才。他用閩南語說“紙頭無名,紙尾無名”(指從頭到尾與他無關),強調元大金並復華金、國泰並世華銀,從頭到尾都和他無關,他沒有介入。
公訴檢察官以陳水扁犯罪行為重大,要求從重量刑;陳水扁最後答辯再次抨擊檢方的起訴是臆測和羅織入罪,應該判決無罪。
金改弊案陳水扁涉案部分,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歷經2天密集開庭辯論,昨日傍晚辯論終結,合議庭諭知11月5日下午4時宣判。
合議庭延續前天未完的辯論程式,昨天早晨一開庭,續由陳水扁進行答辯。陳水扁就國泰並世華銀部分表示,國泰蔡宏圖、蔡鎮宇兄弟,在歷次選舉中的捐款,都是秉持父親蔡萬霖生前的決定,沒有任何目的,就是幫民進黨和他個人選舉之用。“如果是檢察官指控的並購賄款,蔡家為什麼不一次給4億,而是每到選舉時才給1億。”
陳水扁強調,國泰和元大給的錢確實都是政治獻金,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我收國泰一兩億元算什麼?”至於元大金並復華金,他完全不知情,“紙頭無名,紙頭無名”,他從未見過元大馬家任何人,也未與杜麗萍有過接觸,“從頭到尾都與我無關”,檢察官卻陷他入罪。
最後答辯時,陳水扁說,“就算我有影響力,也不能說我收賄”、“選舉錢,不是只有我當選才有”檢方起訴根本就是硬拗,應判他無罪。(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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