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花蓮縣一魏姓傢具商涉嫌脅迫妻子不穿內衣褲僅著薄紗,在風景區、賣場裸露給民眾窺看,他則在旁拍攝滿足慾望。魏男妻子不堪受辱,拷貝色情照報警,警方昨天將魏依妨害風化等罪嫌函送。
魏姓傢具商(36歲)表示,拍攝妻子裸露照片,是為增進夫妻間情趣;妻子指控他施暴等等,都是夫妻失和後,妻子為離婚捏造的情節。妻子已達離婚目的,應該會撤銷告訴。
據臺灣媒體報道,魏男與妻子是高中的學長、學妹,高中時即熱戀、私奔。雙方家人找到二人時,魏妻已有身孕,雙方險些鬧到法院,後經地方人士協調結婚。
魏妻表示,她以為找到好歸宿,沒想到家世不錯的丈夫佔有欲強,要求她進出都要報備,不從就拳腳相向,多年的居家生活形同軟禁。魏妻說,三年前,丈夫迷上網路成人影片,要她配合模倣變態性行為的劇情,還以出遊為藉口,要求她穿薄紗在風景區拍照,還要求她對路過民眾裸露私處,他在旁偷拍路人驚訝窺看的表情。最後,更轉往大賣場,過往民眾誤以為她是變態,讓她很難堪。
魏妻表示,她畏懼丈夫暴力,不敢跟家人訴苦,後因警察到家倡導防止家暴,加上家人看她雙手經常瘀血,疑她被家暴,也曾告訴她:“家門永遠為你開著”,她才鼓起勇氣,拷貝丈夫收藏裸照報警並訴請離婚。
臺灣精神科醫師徐宏銘認為,當事人(魏男)應是性心理髮展障礙,無法從性行為得到高潮,得從暴露與偷窺來滿足,這類偏差行為多少與幼年創傷有關,建議當事人接受治療。(台灣網 劉海偉)
[責任編輯: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