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1名婦人到醫院進行人工受孕,卻因宮外孕輸卵管破裂大量出血死亡,家屬憤而提告求償。家屬一審敗訴,但二審認為醫師未詳盡檢查有過失,改判醫師醫院連帶賠202萬元(新台幣,下同)。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公佈的判決書指出,張姓婦人因婚後不孕,2002年3月間到新竹一家醫院進行人工受孕,由婦產科醫師主治,並於6月告知張婦已成功受孕,沒有宮外孕情況。
但張姓婦人因下體流血及右腹疼痛,前後10次到醫院復診,醫生認為只是先兆性流產,研判子宮、輸卵管沒有異常,因而告知張姓婦人是正常現象,僅施打安胎針並開藥給張婦服用。
判決指出,張姓婦人在7月31日晚上,因腹部劇烈疼痛,全身流汗、手腳冰冷、倒地昏迷送醫急救不治,經醫院解剖後,才發現張婦同時懷了兩胎,死因為其中一胎子宮外孕,導致輸卵管破裂、大量出血死亡。
家屬不滿醫生未診斷出子宮外孕,憤而提起民刑事告訴,並向醫院及主治醫師求償。
刑事部分,因臺檢方偵查認為醫師沒有過失情形,給予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法院一審時,根據成大醫院鑒定報告,也認為醫師沒有過失,判決不需賠償。家屬不服,提起上訴。
臺“高院”合議庭認為,雖成大醫院鑒定認為醫師沒有過失,但身為人工生殖技術專家,應知道人工受孕產生子宮外孕的機率達1%,且張姓婦人受孕後多次出現腹痛、出血情形,醫師卻沒有以腹腔鏡檢查,未盡檢查義務,仍有過失,判決醫師與醫院應連帶賠償死者家屬撫慰金202萬元。全案可上訴。(台灣網 王賽賽)
[責任編輯: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