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3日消息 據臺灣TVBS報道,陳水扁龍潭案三審定讞,判刑11年,確定入監服,最快將下周發監臺北監獄。根據臺當局相關規定,陳水扁身邊的幾名隨從將全被撤除,每月25萬元(新台幣,下同)禮遇金以及一年500萬元事務費,也確定取消。未來執行發監,也會比照一般受刑人待遇。
據報道,由於陳水扁被判有罪入獄服刑,他已失去相關禮遇,未來執行也會比照一般受刑人待遇,還有招牌西裝頭也都會剃成小平頭。臺灣“高等法院”最快下周會定出合併執行期,發監執行。
陳水扁長達700多天的羈押期交保無望,要從臺北看守所移到桃園龜山的臺北監獄。失去禮遇的陳水扁,跟一般受刑人沒兩樣,都得受監獄控管,接受搜身檢查,剛入監的受刑人,還得全身脫光光受檢,連最私密的肛門下體都不放過,就是怕挾帶違禁品。
臺北監獄的牢房有分獨居房、雜居房,還有兩人房舍。陳水扁畢竟身份特殊,安全問題值得考量。他在臺北看守所就住獨居房,大約1.86坪(1坪等於3.3平方米),臺北監獄的空間也差不多只有2坪大,內部設備只有馬桶、盥洗處還有休息區。陳水扁是不是住獨居房,其他像個別放風、出庭是否穿囚服,跟其他被告一起坐囚車等問題,臺當局“法務部”說,都要再研議。
陳水扁委任的律師鄭文龍說:“這案子我們會在適當的時候提出非常上訴或再審。”
其實,陳水扁的律師團研擬提出的救濟方案,像“再審”以及“非常上訴”都無用。“再審”要有新事證,“非常上訴”則要由臺“檢察總長”申請,當初起訴陳水扁的就是臺“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簡稱:特偵組),臺“檢察總長”當然不可能自打嘴巴,臺灣律師界人士評估,窮盡一切方法,恐怕也是死路一條。
年屆60的陳水扁將在臺北監獄度過晚年,直到假釋的那一天。至於陳水扁的“海角七億”,特偵組表示,目前只剩一筆約2000萬的基金還沒匯回來,但不會因為陳水扁發監而受影響,未來全數匯回也將先執行沒收。
而陳水扁到底關多久?臺灣“高等法院”會定出合併執行刑期,再交由臺“高檢署”執行科檢察官發監執行,最快下周就會移監,到時候,臺北監獄也將接手面對這個最大牌的受刑人。(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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