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光叱吒時的陳水扁夫人吳淑珍,總是穿著光鮮,配戴高貴珠寶。如今這些珠寶已遭檢方沒入充公,吳淑珍無法再穿水衫配珠寶了。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2月2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涉龍潭購地案等被判刑定讞,臺北地檢署追繳犯罪所得及執行並科罰金刑,決定部分從扁家匯回的“海角七億”中執行,部分變賣吳淑珍“被扣案”(2009年3月13日,臺檢方查扣吳淑珍藏在友人、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處的鑽石、珠寶共80余件。其中,僅11顆裸鑽的價值就高達4700多萬元新台幣)的珠寶,部分拍賣扁家的不動產換現金。吳淑珍現住的人文首璽豪宅及她的裸鑽,未來都可能充公。
據報道,為確保扁案後續定讞的財產刑追繳,並唯恐因對扁家不動產發動執行命令引發抗議,從而引發政治效應,臺北地檢署兩度前往臺“最高檢”特偵組開會,達成先執行現金、有價證券,次處理吳淑珍珠寶,最後才會對扁家不動產執行的決議。
陳水扁家族所涉龍潭購地案與買官案中,扁、珍共被沒收犯罪所得927萬9950.22元美金和1000萬元新台幣,款項可從匯回的“海角七億”中抵扣;另外,扁、珍2人因龍潭案另共被判處並科罰金3億800萬元新台幣,檢方則要從他們被查扣的不動產及珠寶中,以拍賣方式取得現金來執行。
報道稱,臺特偵組于偵查中2度搜索扁家,將吳淑珍珍藏的大量珠寶扣案。這些珠寶琳瑯滿目,包括從扁家友人黃芳彥西裝口袋找到的裸鑽一共13顆、紅寶戒1隻、藍寶鑽戒1隻、玉墜1顆、珍珠項墜1條、女錶1支、鑽石耳環1付、祖母綠項鍊1條,價格不詳。
臺檢方表示,吳淑珍當第一夫人時最愛的珠寶,都已安穩放入特偵組為扁案特定租賃的銀行保管室存放,並製作贓物入庫編號存參。檢方一旦啟動執行吳淑珍珠寶的程式時,吳淑珍的珍藏就會被民眾喊價,寶物屆時即可曝光。(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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