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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老師校廁誘姦女生未受懲 同校學生情侶效倣

2016年03月10日 15:41:0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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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3月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新北市議員金介壽昨(3)日接獲檢舉,指新店區一所初中的簡姓代課男教師前年涉嫌誘女學生到廁所性侵,校方隱匿未報,致同校2對學生情侶“有樣學樣”,多次在學校廁所發生性關係。

  金介壽表示,他昨日在議會收到一封匿名檢舉信,內容有名有姓情節具體。檢舉信中指出,簡姓代理教師自2008年8月27日至來年7月1日,在新店區一所初中兼任生活教育組副組長,因幫受害的8年級一名女生處理與同學間的衝突,利用女學生對他的信任,前年3月某天午休時和受害女生在綜合大樓廁所發生性關係。事件曝光後,校方只以任滿停聘懲處。

  被指涉性侵學生的簡姓老師在代理期滿後,目前在蘆洲區一所初中繼續任教。蘆洲這所初中的教務主任指出,校方昨(3)日下午才聽說此事,簡老師是今年才到校擔任代課體育老師,兼任學務處生活教育組長,昨日下午簡老師請假。

  檢舉信中指稱的初中的校長昨日也在議會接受金介壽等議員輪番質詢,他否認學校發生如檢舉信中指述的性侵案。

  但新北市教育部門稍晚調查卻指出,校方曾于去年12月3日通報2名學生多次在廁所發生性關係。金介壽等人痛批校長公然說謊、蔑視議會,應下臺負責。(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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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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