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雨寺12日舉辦春祭法會,因比丘地位高於比丘尼,千賢法師(右一)仍獲禮遇站上首地位,定義法師(右二)居於次席
定義法師
千賢法師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北投百年名剎法雨寺,日前舉辦春祭擴大法會,比丘釋千賢法師當著信眾的面,怒斥比丘尼釋定義法師,定義的信徒也回口對罵,爭執4年的住持雙包案,首度在數百名信徒面前曝光。
兩名法師都宣稱自己是住持,前天上午法雨寺春祭法會,大殿法會後,移駕至禪寮祭拜前任住持妙湛塔位,定義法師就位時,站到千賢法師前方,千賢法師怒斥:“妳要我拜妳的卡撐(閩南語屁股)嗎?不懂規矩,妳要做大,乾脆我跪下來拜妳!”
定義法師一語不發,退到後首,千賢續道:“師父啊,都要怪我沒把她教好!”一旁定義的信徒憤慨回嘴,場面火爆。對於在法會受辱,定義表示,因為不想讓信眾認為佛門失序,決定不回嘴。
法雨寺耆老信徒指出,這起雙包案緣自於千賢法師1991年時還未出家,住進法雨寺養病,1999年皈依法雨寺的開山住持妙湛法師,妙湛很高興晚年收男弟子,2002年向臺灣佛教會登記變更住持為千賢法師,但2006年妙湛圓寂前1年,卻又親筆寫下遺書,指定由定義法師接掌住持。
法雨寺是財團法人,章程規定董事長兼任住持,妙湛過世後,臨時董事會未推選4名董事中唯一的出家人定義當董事長,反推選非出家人黃添財為董座,再補選千賢法師為董事,接著選派千賢為住持,從此住持鬧了雙包,寺務陷於停擺。
4年來,雙方大鬥“法”,在法院、民政部門、內政部門間來回爭訟,臺灣高院2009年11月判決董事會決議無效定讞;董事會修改章程,去年第8屆董事會任期屆滿後,8月又召開兩次臨時董事會,依新章程決議補選千賢為董事。定義聲請撤銷董事會決議,士院去年底一審判決定義勝訴,撤銷董事會決議,黃添財等董事再上訴高院。
定義並控黃添財等3名俗家董事觸犯背信罪,士檢日前予以不起訴處分,理由是董事會章程雖說“董事長兼任住持”,但有語病,未明確限定董事長必須是出家人。
定義法師表示,“師父將重擔交給我”,董事會卻以多數暴力將她排除在外,“讓我身心俱疲,但我必須堅持走下去”。
千賢法師指出,寺院事務目前都是定義法師把持,“我對錢沒興趣,愛管她去管”,只希望事件圓滿落幕;法雨寺總幹事何仲說,董事會不選定義為董座,有很多原因,包括比丘位階高於比丘尼,妙湛曾為千賢法師舉辦升座住持的儀軌,且董事會直到選完才知道遺囑的事。
不過定義的信徒說,千賢並未升座,那只是一般法會的照片。雙方各說各話,短期內仍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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