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醫護人員照顧新生兒。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5月16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民眾“重男輕女”思想嚴重,推估光是去年約3000女嬰遭墮胎,臺當局衛生主管部門官員表示,醫界若再做胎兒性別篩檢,或因胎兒性別從事墮胎,不排除移送檢調調查,若是查有實證,醫師和孕婦都恐吃上官司,醫師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孕婦可處6個月有期徒刑。
據報道,臺當局衛生主管部門官員邱淑媞15日說,依胎兒性別篩檢再墮胎會致性別失衡,臺當局衛生主管部門去年開始掃蕩後,今年一至三月,性別失衡已有下降,若發現有醫療院所非法從事胎兒性別篩檢與墮胎,將移請檢調調查。
邱淑媞說,刑事相關規定中有墮胎罪,受孕婦囑託為其墮胎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墮胎婦女也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但島內另有優生保健相關規定,當中指若懷孕會影響身心健康時可墮胎。為免此成為非法墮胎的保護傘,未來不排除在優生保健相關規定中加列懷女胎和身心健康無關條文。
另外,臺當局衛生主管部門一月已公告,醫師不可以非疾病因素做胎兒性別篩檢或因胎兒性別進行墮胎,否則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開業婦產科醫師李茂盛認為,有些婦女是因已生多胎、養不起要墮胎,無關性別,臺當局衛生主管部門祭重罰前,應有配套措施,免得用法過當,導致紛爭。(台灣網 馮江)
[責任編輯: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