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家洗錢案,臺當局金融主管部門認定臺灣國泰世華出租保管室給陳水扁家過程有缺失,依此解除李明賢董事職務,連帶副董事長一職也自然解職,李不服打行政訴訟,臺灣“最高法院”昨判李明賢敗訴定讞。
在陳水扁家洗錢案中,臺灣國泰世華副董事長李明賢未經董事會決議,以個人董事身份指示行員辦理吳淑珍大嫂陳俊英租用保管室事宜。臺金融主管部門依此解除李明賢董事職務,其副董事長一職也自然遭解職。對此,李明賢不服打行政訴訟,臺灣“最高法院”認定解職處分于法有據,昨判李明賢敗訴定讞。
依規定,李明賢5年內不得再擔任島內金融機構相關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等,這也是首宗因陳水扁案遭臺當局金融主管部門解除職務定讞的金融機構負責人。(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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