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中市阿拉夜店大火造成9死12傷慘劇,臺中地檢署今天偵結,業者王銘哲及舞者朱傳毅都遭起訴,分別求處徒刑6年及3年6月,臺中市府約雇人員張尚義也因收賄遭求處徒刑5年。
3月6日淩晨,阿拉夜店于因舞者朱傳毅在夜店中表演火舞,不慎引燃天花板隔音泡棉釀成大火,由於阿拉夜店曾被臺中市政府聯合稽查時遭斷水斷電,卻又再恢復水電繼續營業,全案由地檢署展開偵辦,並於今天將業者與相關人員提起公訴。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責任編輯:劉志偉]
14.5萬民眾上街怒吼蔡英文
臺當局想登陸拉客救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