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民代高金素梅的哥哥高金復新與舞小姐飲酒做樂時,發生衝突,遭舞小姐“慧慧”指控性侵毆打,“慧慧”自殘頸部、手腕,要求社工聯繫記者到場,目前警方已展開調查。
舞小姐慧慧指出,昨天淩晨,她和另一名小姐“阿美”前往花蓮後火車站一家汽車旅館,陪高金復新和綽號“烏雞”的保鏢飲酒作樂,雙方言明臺費4小時4千元(新台幣,下同)。一群人在房間席地飲酒,淩晨3時,高金復新拉她上床,她因月事來,對方認為觸霉頭作罷。高金復新轉而與阿美“辦事”,結束後,她要高金復新付錢,頂撞幾句,就被高金復新拳打腳踢。她說要提告,“烏雞”回應說會作證,指她想敲詐高金復新300萬元。
慧慧心有不甘報警,警方到場,週遭人緩頰“大家喝醉了小衝突!沒事。”她見警方離去,情緒失控,摔破碗後拿碎片自殘,床舖沾滿鮮血,哭喊“要告高金復新性侵、傷害!”警方再回現場,慧慧不信任警察,要求找家扶中心督導、社工到場,還咆哮警察與救護人員:“難道非得要我這樣(自殘)才肯關心我嗎?”經勸解由救護人員送醫。
花蓮縣警局表示,警察第一次前往處理,被害人未說遭性侵,她友人也說酒後糾紛;第二次前往,她哭訴遭性侵毆打,警方通知婦幼隊處理,整個過程錄音錄影,不可能吃案。據檢警初步調查,全案疑為性交易糾紛,將傳訊相關人調查。記者多次聯繫高金復新,未獲回應。據社工轉述,高金願意道歉,並以新台幣1萬元和解。
昨晚,民代高金素梅指出,哥哥高金復新未擔任她的助理,先前也不清楚高金復新被慧慧指控。她表示,一切交給司法,如果哥哥真有犯罪,應該接受法律制裁;但如果哥哥是無辜的,希望媒體也能用足夠的篇幅還他清白。(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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