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醫院發生愛滋器官移植疏失,院長陳明豐(中)昨二度出面向社會道歉。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8月3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5名病患無辜被植入艾滋器官案,臺當局衛生主管部門昨宣佈先對臺大醫院、成大醫院兩家沒落實確認程式的醫院,各開出15萬元(新台幣,下同)罰單,視調查進度可能再開罰,且不排除停止臺大移植業務。
上週三 ,臺大醫院摘取腦死的邱姓男子器官,艾滋病毒檢驗呈陽性,臺大協調師卻告知院內、成大移植團隊是陰性,致5名病患被移植邱男器官,另有47名醫護人員也有被感染艾滋的風險。
昨晚,臺當局衛生主管部門收到兩家醫院檢討報告,召開項目調查小組會議。衛生主管部門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會後指出,儘管事故的關鍵在臺大檢驗與移植人員溝通失誤,但兩家醫院均承認未落實標準作業程式,“不該只有口頭報告,應確認原始資料。”
報道指出,艾滋器官被移植調查項目小組會議由島內法界、醫界與消費者代表組成,由彰化基督教醫院院長郭守仁任召集人。調查小組認為兩醫院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不得使用艾滋檢驗呈陽性者器官移植,違反者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款,若病患事後證實遭感染,相關行為人還可被求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石崇良說,因兩家醫院將艾滋陽性器官植入患者犯行明確,臺北市與臺南市衛生局會對臺大、成大開出最高額的15萬元罰單。石崇良強調,現僅收到醫院說明,項目小組還將到醫院實地訪查。對於臺當局衛生主管部門的懲處,臺大昨指尊重決定;成大則指尚未收到處分書不回應。
對此,島內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此事確有人為疏失,但問題關鍵在醫院管理鬆散,非移植團隊蓄意所致,臺當局不宜對移植團隊刑事處理,以免影響等待器官患者權益,“以臺大醫院為例,應是院長陳明豐下臺負責。”對此,昨上午二度出面道歉的陳明豐昨晚指如需負責,不會回避。(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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