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教育部”前天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草案”,限制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兒童,業者和家長大罵“管太多”,“行政院”昨天傍晚即退回草案;“教育部”表示,會廣徵意見、審慎研議。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昨晚指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草案”2009年12月28日即被“行政院”退過一次,理由就是要“教育部”先就空中大學設置條例配合“補教法”修正配套規定研議完成後再報,昨天退案的理由也是如此。
對於“行政院”退回草案跟外界反彈聲浪大是否有關,林聰明表示不清楚,但“教育部”送草案未照之前“行政院”的意見,行政上有疏漏。他也指出,各界對此草案有不同聲音,“教育部”將廣徵意見,審慎研議。
臺北市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對草案被退一事指出,“當局聽到人民聲音及家長需求,知錯能改,值得肯定。”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指出,“教育部”這次提的“補教法”修正草案,是基於幼兒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發展,不宜進行補習教育及全英語教學,修正過程歷經33次會議,向全臺各界團體廣泛蒐集意見研議而成。
“教育部”指出,6歲以下兒童不應補習,是延續民進黨的施政,“教育部前部長”杜正勝、“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任內都做過裁示。
林聰明說,明年一月起幼托整合後,仍將以幼兒園為幼兒主要學習場所,且會繼續實施五歲免學費。
“教育部長”吳清基指出,六歲以下兒童都還沒有受正規教育,不應該進補習班,需要快樂學習、寓教于樂,擔心他們去補習受到太機械化的教育。
他強調,“教育部”不是反對六歲以下兒童學習,但堅決反對記憶、背誦、機械式的學習。
臺媒:“教育部”只會禁止?
“教育部”最近常有驚人之舉。先是發文大專、中小學等各級學校,要求各校在新修訂教師聘約時,明令禁止“師生戀”,違反聘約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處分。接著,又是重提禁止6歲以下兒童補習美語、珠心算等。一項項的禁令,令人以為回到了戒嚴時代。
每次教育界出了什麼問題,“教育部”的反應總是不外祭出禁令加上重懲。例如面對霸淩案,要求各學校要加強管理,否則將處分校長;發生校園性侵案時,則嚴令學校不得匿報,否則要處分失職人員;各縣市教育局處未依當局規定行事,例如中學違反常態編班,除了記過,還外加扣減縣市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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