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兒童收出養制度相對寬鬆,讓民眾憂心助長人口販賣現象。本週五,臺“立法院”將三讀“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案,若通過,將大大嚴格兒童收出養的規範。
“一個孩子30萬元”
近年來,臺灣少子化情況日趨嚴重,許多家庭想要收養小孩。但是島內相關法規並不嚴格,收出養過程存在諸多亂象。
例如現行法規並未規定,收出養一定要通過機構進行,因此島內還存在“地下”的收出養行為。即收養與出養家庭私下談好,就去法院完成手續。“地下”行為缺乏專業指導和規範,為日後產生民事糾紛埋下隱患。比如養父母與孩子相處之後,才發現孩子難管教,便要求把孩子“退貨”,使孩子受到二度傷害。
另外,目前臺灣缺乏專業與後續追蹤機制,孩子名為被收養,實際可能落入人販之手。臺“內政部”兒童局局長張秀鴛指出,日前就有民眾檢舉,臺中某婦幼協會專門介紹海外父母來臺認養貧童和棄嬰,被質疑將孩子賣到了海外。
張秀鴛還指出,過去沒有收出養的費用標準,於是不少仲介者濫收費,甚至喊出“一個孩子30萬元(新台幣)”。
為堵漏洞大變革
為堵住諸多疏漏,修正案對島內兒童收出養做出大幅度變革。
草案規定,今後代辦兒童收出養的必須是經當局許可的非營利機構,且以島內家庭優先收養為原則,未經許可違法從事收出養仲介者,將被處以最高30萬元新台幣罰款。
此外,當局許可的機構接到收出養委託後,也必須到相關家庭探訪調查,做出評估報告。
至於費用範圍,包括評估費用、文件翻譯費用等,未來也會劃定。這樣既避免人口販運,也不會讓收養家庭認為是在花錢買孩子,對孩子造成莫大傷害。
勢必有“短痛”
不過,臺灣以往收出養制度寬鬆,手續相對簡便,正是許多家庭,特別是海外家庭願意收養臺灣兒童的重要原因。此番大幅嚴格收出養規範,是否會影響人們的收養意願呢?
島內社會福利團體對媒體坦言,政策實施後,恐怕會導致收養家庭卻步;不過長期而言,這些仍然是正確的做法,被收養兒童將更有保障,也可以進入適合的家庭,現行的私下收養和買賣小孩的情況可望杜絕。(特約記者 樂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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