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彰化市民陳建瑤兩年前,太太發現他有6張違規罰單未繳,車子卻不是他的,以為他買車給“小三”險些鬧婚變,後來查明是監理站擺烏龍,違規人身份證和他同號,但英文代碼不同;兩年後,同號之累重演,這次是接到執行處強制扣款通知,“禍首”都是同一人。
49歲的陳建瑤住彰化市,連續害他揹黑鍋的“禍首”是彰化縣花壇鄉45歲的陳俊魁,兩人身份證阿拉伯數字碼完全相同,差別是代表地區的英文字不同,加上兩人同姓陳,連串巧合,讓陳建瑤傷透腦筋。
陳建瑤說,兩年多前,太太上公路監理網查詢,發現他有六筆共15000元(新台幣,下同)罰款未繳,違規車輛卻不是他的,懷疑他背地買車給“小三”大發雷霆,他怎麼解釋都沒用。
經過幾番折騰才搞清楚,原來是嘉義監理站擺烏龍,害他受不白之冤。是陳俊魁積欠罰款未繳,因他的車籍在嘉義,嘉義監理站輸入他的身份證字號時,以為他設籍彰化,即以彰化縣的代表碼N鍵入,帳才會算在他身上。
陳建瑤表示,他以為從此沒事,沒想到最近突然接獲證券公司營業員通知,指彰化行政執行處要查扣他的股票,因為他積欠苗栗縣環保局告發他亂丟廢棄物的罰款1200元,另加150元執行費。
他聽後一頭霧水,向執行處查詢,才知道又是和陳俊魁同號惹禍,對方三年前開車在苗栗任意丟棄垃圾,被苗栗縣環保局蒐證告發,再依車號上監理站查詢到誤植的資料,再度把帳記到他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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