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勞工部門據“主計總處”資料發現,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65天,兩性才同酬。臺勞工部門將從元旦算起第65天的3月5日訂為2012年的“同酬日”,盼喚醒兩性同酬的公共意識。
臺勞工部門根據“主計總處”的“2011年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發現,女性平均薪資較男性少17.6%,女性需要比男性多工作65天,才能和男性去年整年總薪資相同,若從1月算到3月5日的天數共65天,因此勞工部門將3月5日訂為2012年的“同酬日”。
臺勞工部門負責人王如玄5日說明,“同酬日”對大家來說是新概念,但在海外如歐洲、美國和韓國等都訂有“同酬日”,歐洲的2012年同酬日是3月2日,美國是4月17日。
王如玄表示,2011年度臺灣女性平均薪資較男性少17.6%,顯示兩性薪資所得差距仍需努力改善。未來勞工部門將持續推動婦女勞動權益,提升女性勞參率、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訂立有薪颱風家庭照顧假、強化性別就業歧視申訴及救濟機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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