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站為了節省小姐被顧客“打槍”的時間,並規避查緝,出現直接讓男客在馬路“面試”新手法,嫖客滿意後,直接挽著應召女的手、扮情侶進旅館;不過,警方安排便衣員警埋伏仍查獲兩件,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嫖客及應召女。
據了解,兩名嫖客都已婚,均是私人公司經理級以上幹部,他們表示找小姐是為了求刺激,拜託警方不要把裁罰單寄到住處,否則會家庭革命。兩名應召女說,為避免浪費時間,業者要求她們到指定地點讓客人挑。
警方說,傳統應召站是通過“馬伕”把小姐送到賓館,若顧客不滿意,可要求換小姐,不但浪費時間,也增加被查緝風險;已注意當街挑小姐新手法,會持續取締,並追緝幕後應召站。
臺北市警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本月初接獲檢舉,指應召站出現新經營手法,他們要嫖客說明穿著與特徵後到大街上等候,會安排小姐“走秀”,滿意就直接和小姐上旅館。
本月3日下午,埋伏員警看到西裝筆挺的某公司朱姓副總經理(56歲),站在信義路三段、大安森林公園對面馬路上,與一名長髮、短裙林姓女子(25歲)碰面後,手牽手走進旅館。
員警在40分鐘後臨檢,兩人說不出對方姓名,最後承認以8000元(新台幣,下同)性交易。朱表示,他上某網站聯繫,對方告知有新進“好茶”(即小姐),他便約對方見面。本月20日下午,某公司林姓經理穿藍色外套站在信義路、新生南路口,警方發現他與幾名女子互看後,跟林姓女子(31歲)走進旅館,到府臨檢,兩人承認以10000元代價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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