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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女子直播自殺12網友“見死不救” 警方查案

2016年03月10日 09:11:49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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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美亨。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林美亨用手機上傳三張她在房內燒炭自殺的照片。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擷取自林美亨社交網站主頁的圖片。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新北市31歲女子林美亨3月18日生日前夕疑似不滿同居男友常徹夜不歸,上傳燒炭自殺照片到社交網站主頁,“實況轉播”自殺過程,長達67分鐘,期間有28名網友瀏覽發現,卻無人報警求援,致林女隔天被男友發現時已不治。

  據了解,林女在其社交網站主頁上有146名網友,28名發現她自殺的網友,有12人按“讚”,9名和她對話的網友中,有7人留言勸阻;最後她在社交網站上自嘲“應該來不及了,我房間都是煙∼死了都要FB(上臉書)∼FB中毒吧”。

  林女男友在她“死亡直播”隔日清晨返家,發現林女氣絕身亡後報警,檢警相驗未發現遺書,分析是自殺,事隔7日,該社交網站上有網友不滿死者朋友“見死不救”,向媒體投訴而讓此事曝光。

  據了解,林女的36歲王姓男友是快遞貨運司機,兩人去年五月交往、六月搬進王在三重自強路住處同居;她曾在社交網站透露對王與前女友藕斷絲連頗為不滿。

  本月17日深夜11時46分許,林女不滿男友在她生日前夕自顧自玩樂,沒有回家陪她,用手機上傳一張擺滿木炭的烤肉架照片到臉書,貼文透露輕生念頭說“今天是我生日∼我男友沒回家∼掰掰∼愛我的跟我愛的人∼我受夠這世界了”。

  林女在直播燒炭自殺的前36分鐘,還持續和網友輕鬆對話,直到18日淩晨0時22分,她上傳已點燃的木炭照片,有網友察覺不對勁,開始勸說並約她見面,但林女仍若無其事地持續用戲謔口吻回話。

  0時34分許,她又上傳房內煙霧瀰漫照片,0時53分貼文“很醺眼淚∼別再回應”,是她給網友的最後留言。

  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所長陳健志說,警方上周處理此件自殺案,完全不知有這段“臉書故事”,當時王男聲稱與女友感情穩定、沒有爭執,查閱林女手機,發現林女17日晚上9時後,多次打電話給男友都沒接也沒回。

  王告訴警方,他17日當天下午5時下班後,和朋友到KTV唱歌后續攤,隔天清晨回家,發現女友自殺也很難過。

  警方初步調查,當初在林女自殺過程中有和她連線對話的幾名網友,昨天(27日)有人解釋說彼此只是“臉書朋友”,多數不知她的真實身份,也有人說僅知道林女手機號碼,卻不知她住在哪,她不再留言時,曾試圖撥打手機和她聯繫,但已經無人接聽。

  林女母親說,女兒個性樂觀,3月14日回花蓮時並無異狀,不料天人永隔。家屬前天在板橋殯儀館舉行告別式,她的男友也到場,低調表示遺憾、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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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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