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振維因認為父母偏心,竟深夜持刀弒母殺兄傷父,被判無期徒刑。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陸軍海龍特種部隊退伍的屏東男子黃振維,因懷疑父母從小偏袒哥哥、弟弟,籌劃半年後,竟趁夜殺兄傷父,更狠砍母親16刀斃命,法院開庭時還大言不慚:“後悔放我父親一條生路!”法官痛斥黃手段兇殘、社會難容,但仍認為應給他接受教化改過機會,僅判他無期徒刑,案經臺灣地區“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黃父黃正雄昨(9日)對兒子被判無期徒刑,沒有特別情緒反應,僅淡淡說:“出事後我就當做還了個冤親債主的債,父子情緣算是沒了!他三不五時寫信給我,但我都沒看。他就算假釋,出獄也是三十年後,我們不太可能再見面了!”民眾張先生則批評:“居然沒判死?真不知法院如何訂標準?”
黃振維(二十八歲)在親友眼中個性內向,不善交際,就讀屏東中學時,操行欄一片空白,連班班主任都對他毫無印象,他高中畢業後志願加入臺灣陸軍海龍特種部隊駐防外島,退伍後曾任職保安公司,前年離職準備公職考試,未再工作。
據黃供稱,早在念初中時,就不滿父親管教嚴格,對他打罵,且父母都偏袒哥哥、弟弟,讓他感到很沒尊嚴,退伍後他更不滿哥哥深夜打電動吵得他長期失眠,父母處理兄弟紛爭時又不公平,他懷疑自己非父母親生的,還曾要求法院比對DNA,但結果確認他是黃家骨肉。
去年1月2日元旦連假時,黃不滿又被父親“碎碎念”,淩晨拿出預藏半年的摺疊刀,趁著家人熟睡時,先朝哥哥黃俊諺左頸連續刺、砍兩刀,哥哥捂著不斷涌出鮮血的脖子呼救,黃父驚醒後衝入房間察看也被刺中左胸,黃母陳清慈見狀,打電話報警,也慘遭黃連刺16刀斃命。
黃回頭準備砍死父親時,還說:“我先送你一程,我就跟你一起去。”並抱怨父親偏心,此時,黃父臨時編故事說:“我對三個小孩都一樣疼愛,你小時候生病發燒,那時雨下很大,醫生少,所以我背你去看醫生。”說到一半,警方正好趕到,黃父才逃過一死。
原本檢警懷疑黃有精神疾病,但醫院鑒定指黃只是長期受到家暴,壓抑的憤怒爆發出來,但身心並無異常。加上黃也在法庭上說:“後悔放我父親一條生路。我的目標沒有達成,因為我父親和弟弟都沒有死,我的目標是同歸於盡,我沒有後悔(指弒親)”。
法官認為黃毫無悔悟之心,但考量他年輕氣盛,一時糊塗鑄下大錯,雖然殺人惡性重大,但現今刑罰已不只滿足過去“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觀念,還應注重教育功能,法官因此判他無期徒刑,保留一線生機。
律師侯冠全表示,通常會被判處死刑的被告,均因殺害無冤無仇的陌生人,黃可能因小時候遭家暴,法官才選擇不判死刑,讓黃在獄中有改過向善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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