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男子中獎800萬捐廟宇不分給妻子,法官判離婚。圖片來源:臺灣TVBS網站
據臺灣TVBS網站報道,臺灣屏東一對夫妻,先生中了頭獎800萬元(新台幣,下同),卻沒跟妻子講,反而是把獎金捐給廟宇蓋廟,剩下都用在自己花費,半毛都沒分給老婆,這讓老婆氣炸了,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先生的確沒有盡到分擔家計的義務,漠視太太感受,判準離婚。
開出頭獎,彩券行大方分享喜悅,不過中了獎的人,會怎麼分享給身邊的家人親友呢?在屏東一位李先生5年前中了今彩539頭獎800萬元,領到鉅額獎金,卻沒跟結發多年的妻子說,反而用在自己的花費,捐廟宇、買休旅車,半毛錢都沒給太太,這讓另一半氣炸了,向法院訴請離婚。
婦人表示:“(前夫)說一個人要分給他們(兒子)100萬,然後我當初什麼都沒有,有難你要幫他擔,有福他自己享。”
看著一手打造的有機菜園,婦人無奈地說,因為結婚以來,前夫都是拿她的錢來償還債務,平常在家中也不分擔家計,就連中了頭獎,依然不顧家庭,婦人覺得他實在好自私。
儘管李姓男子解釋,彩券是和朋友合資,推說捐錢建廟是朋友的意思,不過法官認為李姓男子的確長期不分擔家計,也沒有拿中獎的錢來彌補太太的辛勞,反而坐享其成,判準離婚,對婦人來說,有難她擔,卻無法共用福氣的婚姻,也早已讓她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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