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才剛學會游泳的新北市男子蔡偉民,昨天在潛水教練帶領下到東北角龍洞海域學潛水,卻落單不幸溺斃。教練陳學銘強調無疏失,但家屬存疑要求警方查明真相。
潛水教練陳學銘承認提供潛水裝備供蔡使用,辯稱只是先讓他“體驗”、並無收費,但警方懷疑陳學銘已有教學事實,恐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檢警已查扣潛水裝備並在今天相驗查明死因。
警方調查,蔡偉民(26歲)夏天剛學會游泳,昨天第一次跟著表哥陳建泰、表哥的兩個朋友及潛水教練陳學銘(31歲)到龍洞海域潛水。陳學銘提供空氣瓶和防寒衣等潛水裝備給死者使用。
陳學銘說,5人上午10點多下海潛水,約40分鐘後要上岸時,發現原本遊在他後方的蔡偉民不見了,趕快回頭找人,在距岸約10公尺處發現蔡偉民沉在水下4公尺處。
蔡偉民被拉上岸時臉色發紺,消防人員將蔡送到澳底保健站急救,仍未能挽回性命。
蔡偉民的父母得知兒子喪命,哀痛欲絕。他表哥陳建泰情緒激動,跪在兩人面前懺悔,自責不該約蔡偉民潛水。
蔡母說,蔡偉民日前跟她要到龍洞學潛水時,她反對,但侄子說有教練指導和保護,不會有問題,才沒阻擋。蔡父也說,從小就教蔡偉民不可以“碰水”。
陳建泰說,昨天是先讓蔡偉明體驗潛水,並未談到錢,下水後本來要牽著一起伴潛照顧,但蔡要自己潛,才發生憾事。
東北角海域三年前也曾發生潛水教練李政源帶著尚未取得證照的學員張涵傑潛水,因自己下潛打魚,放任張涵傑單獨返岸途中溺斃,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9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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