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陳姓佛像藝品店老闆多次在佛像前,性侵菲籍女看護,對方身心受創暴瘦16公斤,還出現俗稱“鬼剃頭”的圓形禿,法官在判決書中斥責陳“一手唸經、一手摸乳”,判他6年半徒刑。
法官指出,陳經常禮佛,卻以暴力、恐嚇手段,至少5次性侵菲籍看護,破壞臺灣名聲,玷辱佛教界清譽,事後還企圖狡辯,至今未和被害人和解,惡性非輕,5案合計判刑18年4個月,合併應執行6年半徒刑。
判決指出,66歲的陳姓僱主,妻子脊椎受傷,申請雇用菲籍看護。去年3月,看護上樓收衣服,陳從5樓神明廳尾隨,將她拉進4樓房間強脫褲子,看護一再哀求“不要”,但陳比出割喉手勢,要脅要將她遣返回臺,迫她就範。
事後每隔1個月,陳都以佛像到貨為藉口,帶看護到擺放佛像的倉庫搬貨、擦拭佛像時趁機性侵。陳逞欲時,都在射精前戴上保險套,也不脫上衣,但有次因天熱脫衣,前胸和背部的紅色老人斑被看護髮現。
受害看護20多歲,身材瘦小只有150公分;去年8月,她聽說陳出臺回來後,還要帶她去工廠,精神幾乎崩潰,打生命線求救;女看護原本重55公斤,遭性侵後暴瘦成39公斤,且出現圓形禿,每次開庭都淚灑法庭。
陳開庭矢口否認性侵,辯稱因對方打破佛像要賠5萬元新台幣,所以挾怨報復,並指看護出現圓形禿是因家境差,又掛念家鄉的外祖母造成的;他常在熱天脫光上衣搬貨,看護才會發現他身上有老人斑。
法官詢問相關證人,發現陳在天熱搬貨時均脫到剩內衣,不會全脫光;仲介人員也證稱,先前就有外勞指陳“色色的”。合議庭認定陳連續性侵看護,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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