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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冥婚未被告知 臺灣一女子悔婚拒還聘禮遭訴

2016年03月10日 00:21:14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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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8月3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中市一名蔡姓女子與認識3個月的男友吳姓男子論及婚嫁,但蔡女在收下大聘120萬(新台幣,下同)、小聘22萬的天價聘禮後,卻以吳男曾有“冥婚”為由要求解除婚約,並拒還大聘,還將名下房產假債權抵押給弟弟,被依偽造文件起訴。

  據報道,蔡女與吳男去年6月通過網路認識,並火速陷入熱戀。交往2、3個月後吳男到府提親,女方要求男方必須準備大聘120萬元、小聘22萬元,加上喜餅代金26萬元、答謝母恩6萬元紅包等贈禮。但當時雙方有言明女方“只收小聘,不收大聘”。

  不過10月1日訂婚當日,女方卻收走大聘,僅退小聘,引起雙方爭執。隨後蔡女更提出吳男曾有“冥婚”,要求解除婚約。吳男拿出信函證明蔡女在訂婚前就已知道他曾有冥婚,卻借此為由退婚,他要求蔡女退還大聘,以及金飾、鑽戒等過百萬聘禮。

  不過蔡女始終拒絕退還禮金,而且遭追討後擔心名下房產被查扣,還設定假抵押權400萬元給弟弟,並完成登記。吳男獲悉,懷疑蔡女騙婚,憤而提告。檢察官調查後,依偽造文件罪起訴蔡姓姐弟。(台灣網 李帥)

  延伸閱讀:

  臺灣地區婚嫁習俗:聘金一般可分為“大聘”、“小聘”。“大聘”通常用來男方賺取面子(一般12萬),而“小聘”則為實際的聘金,用紅包袋裝好,不露出數字,女方通常收“小聘”退“大聘”(一般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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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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