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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歲老翁酒駕奪2命 留院治療被家人悄悄接回家

2016年03月09日 22:54:05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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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南網1月23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嘉義縣74歲老翁蔡春期20日涉嫌酒後駕車撞死1名男子及女童林昭吟,嘉義地檢署以他受傷又有病,諭令10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責付,他卻未留在醫院治療,由家人悄悄接回家,檢察官得知後,昨指示警方傳喚到案,改以酒駕奪2命惡性重大,有逃亡之虞聲押,法官晚間裁定維持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每晚6點向管區派出所報到。

  喜義地院發言人林坤志庭長說,承審法官認為被告年邁身體差,車禍受傷需在醫院觀察,被告出院是為了回家,到離家近的醫院就醫,無逃亡企圖,但為確保其到案,限制住居並要求每天向派出所報到。蔡春期晚間交保後,手拿牛皮紙袋遮臉,不發一語快速搭車離去。

  “我不會逃亡,我酒駕撞死人,做錯事,寧願死的人是我!”蔡春期昨天中午由女兒、孫子陪同,在布袋警分局員警戒護下,搭警車到地檢署報到,由檢察官侯德人偵訊,他重聽,檢察官準女兒在場,蔡否認準備逃亡藏匿。

  蔡女說,父親受傷又有重病,酒駕撞死人懊悔痛苦,“我們從醫院接他回家照料,父親絕不會逃跑!”檢察官訊問半小時,撤銷具保,改向法院聲押,蔡的女兒錯愕,眼眶泛紅,打手機告訴家人並到地院等候聲押庭結果。

  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說,檢察官最初原擬聲押,因蔡春期轉診的聖馬爾定醫院告訴檢察官,蔡的腹腔出血必須留院觀察3天,才諭令交保,責付家人看管,豈料蔡馬上由家人接回家,檢察官昨天上午指示警方到他位於東石鄉蔦松村住處找到他,改以有逃亡之虞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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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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