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一名小模指控陳姓男大學生趁她酒醉,在汽車旅館性侵她;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當時另一名女性友人也在同房休息,且小模事後還約陳男吃冰,檢方依罪證不足將陳男不起訴處分。
據查,該名小模曾參加臺灣知名男性雜誌的模特兒選拔賽,因為比賽認識劉姓參賽者,兩人成為好友;劉女去年介紹陳姓大學生和小模認識,3人常一同聚餐。
處分書指出,21歲小模去年8月5日晚間和劉女到陳姓男子的朋友家喝酒,小模幾罐啤酒下肚後,覺得昏昏沉沉,陳男就帶小模到新北市永和區某汽車旅館休息。
小模事後控告陳男趁她酒醉,在旅館2度性侵她;陳男出庭時覺得很冤枉,他說小模主動索吻,情不自禁和她發生性行為,事後還保持聯絡,否認性侵。
檢方調查發現,劉女當時也在旅館內過夜,劉女說,她擔心陳男趁小模酒醉時“亂來”,陪小模到旅館過夜;劉女中途先回家拿盥洗用具,離開前還警告陳男“不可以亂來”。
劉女說,隔天上午8時許她被“親嘴聲”吵醒,看見小模趴在陳男身上熱吻,陳看見劉女清醒,指了指小模,暗示是小模“主動”。
檢方在陳男與小模簡訊通話內容發現,小模事後找陳吃冰,遭陳男拒絕,因為兩人往來頻繁,不像性侵被害人的反應,因此將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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