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男子(公公)對守靈兒媳性侵案,一審時認定公公性侵媳婦,判刑7年10月;未料,日前二審出現大逆轉,法官認為無有力證據證明公公性侵的事實,改判無罪。
據報道,這起案件發生在2009年12月初,因婆婆過世兒子一家人回臺中老家守靈。期間公公竟趁兒子在客廳守靈時,潛入房間對兒媳性侵。此外,公公還被爆自2004年起,多次利用兒子夜班不在家的情況,對媳婦伸出魔爪。
對此,當地法院一審認定公公性侵媳婦,判刑7年10月。而日前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孫子的供訴與兒媳的說詞有相當的出入,時間、地點都不吻合;認為無有力證據證明公公性侵的事實,因此公公獲判無罪。(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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