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名男大學生在冬令營時性侵兩名9歲男童得逞。圖為示意圖。(來自臺媒)
台灣網8月1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近年來,臺灣男童遭性侵事件層出不窮。苗栗縣1名社工係黃姓大學生,在2012年2月擔任兒童冬令營的輔導員時,涉嫌性侵2名9歲男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昨日二審判處黃姓男子8年有期徒刑。
據消息,黃姓男子是一名在校大學學生,2012年2月時擔任兒童冬令營的小隊輔導員,期間與2名9歲男童同房洗澡,在洗澡時他突生淫欲,撫摸男童生殖器,並要求2人趴在床上,對他們進行肛交。
1名遭到性侵的男童回家後,出現行為異常且注意力不集中的現象,而且母親幫男童報名暑假的另一個夏令營時,男童一直問母親“可不可以不要去”,還詢問說做錯事只要勇於認錯是不是可以被原諒,母親的神經頓時緊繃,追問之下才知男童在冬令營中慘遭性侵。
因為性侵案,黃男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但他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19歲的大學生擔任兒童冬令營的輔導員,原應負責照看卻肆意妄為,明知被害人僅為9歲男童竟為逞一己之欲而利用被害人身心發育未成熟,進行強制性交,因此仍判處黃男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再次上訴。(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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