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東森電視臺網站報道,臺北市男大學生阿邱(化名)不滿女友小芬(化名)想分手,竟恐嚇說如果敢分手就要公佈她裸照,“我要回去整理你照片了”“讓你的照片被全世界看到”。臺北地檢署近日依恐嚇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阿邱和小芬去年4月談分手,他無法接受,想起她曾傳給他自拍裸照,想借此要脅。小芬短信問說“我以為你刪了”,結果阿邱根本沒刪,揚言“我不是在威脅你,因為你死定了。”
警方表示,小芬得知有把柄落在阿邱手上,嚇得馬上打消分手念頭,但複合後不久又鬧分手,他故技重施傳裸照給她看,她不得已只好報警處理。阿邱也反指小芬網路上文章是在罵他,反告恐嚇和誹謗。
檢方調查後認為,小芬的抱怨文章沒有指名道姓,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阿邱恐嚇事證明確,因此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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