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中市一名張姓男子受同居林姓女友所托照顧其2歲幼子(林小弟),因不滿幼童尿床,徒手將其推下樓梯,導致頭部重傷一度意識不清。偵訊時,張男堅持否認傷害,多次翻供,最後被林姓小弟戳破謊言,臺中地檢署24日依重傷未遂等罪起訴。
臺中地檢署起訴書中指出,林女因上班忙碌無暇照顧其幼子,2012年7月間將兒子林小弟托予同居的張姓男友照顧。未料張男竟因不滿幼兒便溺在床,竟將年僅2歲5個月大的林姓小弟自2樓樓梯口徒手推下,重重摔落至樓梯間平臺,導致頭部重傷和腦出血,一度意識不清,緊急送往醫院開刀移除腦血塊,已無大礙。
張男到案後雖矢口否認推落林小弟,且多次翻供。先指是男童因自行下樓而不慎摔落,後又改口稱林姓小弟害怕被他打,才在跑下樓時不慎摔下。
臺中地檢署於今年6月進行偵訊時,林小弟通過童言童語和動作,拆穿了張姓男子的謊言,最後臺中地檢署24日依重傷害未遂和家庭暴力罪起訴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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