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未來基因作物佔產品總重0.9%,就須標示。(臺媒圖)
台灣網12月9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灣目前只開放黃豆與玉米轉基因作物進口,而佔產品總重5%以上就須標示為轉基因產品。臺當局“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鬱美9日指出,未來將會比照歐盟標準,只要佔產品總重0.9%以上就須標示。
臺灣“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委員會”9日初審“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中討論轉基因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入法。
姜鬱美在會議休息時受訪表示,目前核準黃豆與玉米的轉基因作物進口,並且一直都有查驗登記,現行規定對基改作物產品,基改原料佔總重5%以上才須標示。
姜鬱美指出,歐盟目前規定基改原料佔產品總重0.9%以上就須申報,“臺灣當然也做得到”,未來將加強規範,近期會提出預告,並已經和業者溝通,如果有標示不符將開罰。
現行食管法規定,產品標示不實可罰新台幣4萬(新台幣,下同)至20萬元,而臺當局“行政院”版“食管法修法草案”中,產品標示不實罰款金額將提高到4萬元至400萬元。(台灣網 高旭)
[責任編輯:周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