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史上最多不明財產的法官胡景彬。(臺媒圖)
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擔任臺中“高分院”法官的胡景彬,被查出涉及貪污,包括不明來源財產4千多萬(新台幣,下同)、還包括3妻妾資產共3億多元,特偵組在23日偵查終結,將胡等人6人依貪污罪起訴。他被特偵組喻為是史上最多不明財產的法官,其行事作風惹議,甚至還“新婚半年就外遇,一年之內生三子”,而且愛上酒店指定要大奶妹,都一定會帶出場性交易,胡景彬貪財、好色的本性現形。
特偵組表示,擔任臺中“高分院”法官的胡景彬,2010年被民眾檢舉,涉嫌多起收賄案件。今年63歲的他,從事法官34年。他被檢調在住處起出鉅額現金和名貴烈酒,發現他短短6年貪了至少3億元,為了躲避查緝,他將名下這些資產登記在元配、二房和三房的名下。
特偵組調查胡景彬涉貪污一案,在23日偵查終結,將胡等人6人依貪污罪起訴,胡景彬、三房黃姓女子、廖姓男子被移審臺中地方法院,約10時裁定胡景彬、黃女繼續羈押,廖男以30萬元交保。
胡景彬擔任法官生涯爭議頗多,1995年曾在臺中地院庭長期間,涉嫌投資地下錢莊牟取暴利,一審被判2年,2006年“最高法院”改判他無罪;另1997年曾遭“監察院”彈劾懲戒休職3年,卻在酒店對小姐摸胸要求坐大腿,甚至還會脫掉對方內衣用嘴吸吮胸部,作風十分受爭議。特偵組在10年查胡景彬案時,列為“正己專案”。(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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