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0日消息 臺灣一名便利商店的店長,日前發現旗下一間分店的員工,並未規定正常到班,隨即連絡該員工的母親說明。事後,該母親到場確認兒子到班,店長見對方身材姣好,藉口要送其回家,卻在途中向對方說“你兒子有偷拿香煙”,乘機將對方載往偏僻山區企圖搞車震,事後該母親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據臺灣媒體報道,法院調查發現,該名54歲的超商店長,旗下有多間分店,去年11月25日淩晨3時左右,他發現旗下的瑞芳分店,一名員工未按照規定時間到班,隨即連絡該名員工的母親。對方到場說明,確認兒子已經到班,店長髮現該人妻年約40多歲,但身材保養很好,便藉口稱說要開車送對方返家。
開車途中,該店長提及人妻的兒子,曾經刻意移開店內監視器鏡頭偷拿香煙,事後提及“副店長要告他怎麼辦?”店長將車開到偏僻山區,甚至還大膽地猥褻人妻胸部,詢問“要不要跟我?”,並表示會將旗下一間超商分店交給她經營。店長隨即趴臥在人妻身上強吻2分鐘,女方為了自保,連忙大喊“我願意辭職跟你”,店長才罷手送人妻回家。
事後女方向兒子告知店長惡行,並且報警提告。店長否認對人妻猥褻,辯稱是對方希望他能撤銷對於兒子的竊盜告訴,才主動親吻示好。但法官採信人妻的證詞,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該名店長8個月徒刑。(台灣網 王思羽)
[責任編輯: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