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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監獄劫獄犯提出五點訴求 痛斥陳水扁保外就醫

2016年03月09日 11:30:51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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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荷槍實彈在側門戒備,疑準備要攻堅。 來源:臺灣《聯合報》(記者程宜華 攝)

  淩晨直擊兩名嫌犯持長槍現身監獄走道上,疑似持槍戒備。 來源:臺灣《聯合報》(記者程宜華 攝)

  台灣網1月12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矯正署長”吳憲璋11日晚間進入高雄大寮監獄與挾持典獄長和戒護科長的受刑人鄭立德等人談判,隨後公開逐字念出嫌犯要求公佈的5項書面訴求。吳憲璋說,嫌犯保證兩名挾持人質生命安全,但當局未對嫌犯訴求做任何允諾。

  高雄大寮監獄11日下午發生挾持事件,以竹聯幫高雄分會堂主鄭立德為首的6名受刑人挾持典獄長、戒護科長,並取得4支長槍6支短槍以及200多發子彈,與獄方展開對峙。

  吳憲璋轉述鄭立德5點聲明如下:

  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前臺灣地區領導人並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到不懂法律嗎?他都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則40幾年、50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準累犯就更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那只是說說而已,法官真偉大。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佰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拼了這條路。

  3.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18年對別人來講只是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4.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領導人,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再你還有能力之前,救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即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嗎?講難聽點,不是都是罪犯嗎?(台灣網 陳佳慧)

[責任編輯: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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