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臺灣高雄大寮監獄發生挾持事件,6名受刑人挾持管理員,典獄長陳世志自願當人質,把談判的副典獄長換出來。董俊志 攝 圖片來源:臺灣“中央社”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高雄監獄挾持事件落幕,熟悉人質談判的警官認為談判過程有檢討空間。他說,全世界面對歹徒挾持人質談判時,有五項要求條件是不能妥協,包括槍械武器、毒品、酒精、釋放其他囚犯及交換人質;這次的談判決策者,顯然沒能做到上述規範。
他說,自己雖不在現場,無法體會獄所人員、人質的感受,不過客觀上看起來,當天同意交換人質是一個錯誤,尤其還是重要人質;他認為身為指揮官的典獄長自願換囚,雖然是英勇負責表現,卻給了歹徒更大的談判籌碼,無形中增加了後續援救困難度。
提供酒精不允許,是因酒精和毒品一樣,會影響歹徒心智,可能讓對方做出衝動決定;他認為高雄監獄挾持事件中以提供高粱酒換取戒護科長獲釋,是指揮官基於“人質優先”的權宜考慮,屬於緊急狀況,是否合宜見仁見智。
“有條件才能交換條件!”這名警官說,挾持典獄長對六人來說是很大的籌碼,獄所和警方必須提供更多的利益才來和對方談判,在這樣的條件下,犯嫌最後仍無法成功逃脫、人質均安,算得上很不容易。
“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談判SOP(標準作業程式)建議不該給綁匪酒精飲料和毒品,以免綁匪緒噪動,誤做判斷傷害人質,第一線談判的檢警知道此一規定,直到典獄長陳世志告知生命受威脅,且鄭立德在電話中口氣明顯不安,談判人員才決定提供啤酒,被退回後才再提供兩瓶高粱,這是不得已的作法,目的是安撫六人情緒,確保人質平安,事後證明沒有錯。
典獄長陳世志與戒護科長王世倉與電視政論節目電話連線,也被批評不恰當。羅瑩雪表示,當時是高雄市前市議員李榮宗進監,在受刑人旁與外界通電話,順便請典獄長溝通,讓外界知道他們的情形,有助緩和內外緊繃的情緒。談判折衝過程,因受刑人先要求“署長”念完訴求就放一人卻食言,致與檢警後來協調不順。
她說,後來六名受刑人不想見家人,拒絕“矯正署長”吳憲璋帶家屬入監,且因誤認警察會跟著進去,開槍制止。她認為,情勢瞬息萬變,稍一不慎就有生命危險,不是在場的人無法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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