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新北市一女子買了跑步機在家運動,結果跑步機暴衝,女子摔得滿身傷,憤而向消保官投訴。
據報道,該女子購買的是TOKUYO TT-430EM 型號跑步機,才起跑沒多久,跑步機突然加速,她來不及反應摔倒,造成雙膝挫傷、擦傷及骨膜受損。
事後向店家反映,店家認為是意外,女子憤而向消保官投訴並索賠。
據報道,商品製造商表示,跑步機故障原因為電晶體組件損壞,已對銷售跑步機全面檢測。
報道說,經協商,業者同意賠償新台幣3萬元,雙方和解。
[責任編輯:李寧]
14.5萬民眾上街怒吼蔡英文
臺當局想登陸拉客救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