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6日訊 經臺當局“法務部長”羅瑩雪批准,鄭金文、黃主旺、王俊欽、王裕隆、王秀昉、曹添壽等6名死囚5日晚間陸續槍決伏法。“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召開記者會指出,6名死刑犯無論犯罪動機及手段都殘暴冷酷。至於鄭金文、黃主旺、王秀昉3人曾提出非常上訴,陳明堂證實全部被駁回,死刑仍然順利執行。
據臺灣媒體報道,6名死囚已在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監所伏法。陳明堂5日晚間召開記者會表示,本次執行順序參酌受刑人犯罪動機、犯罪手段,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傷害,對臺灣治安危害程度。
陳明堂表示,鄭金文等6人分別犯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殺人等罪,奪9命,10多人財物被搶。其中,犯行或是為賴賬預謀殺人,為逞獸欲利用開計程車搭載女客,趁機強制性交或殺害,或因細故殺害母親及年幼3歲幼女,或因選舉恩怨挾持勒昏被害人昏厥後掩埋,或為車資衝突而對計程車司機痛下殺手,或因情感受挫殺害前女友及其友人。無論犯罪動機及手段都殘暴冷酷。
據報道,槍決前兩小時,中鄭金文、黃主旺及王秀昉3死囚緊急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導致執行過程一度延遲,直到“最高檢察署”緊急調卷逐一駁回非常上訴聲請,才在晚間7時10分執行完畢。
陳明堂說,鄭金文、黃主旺是親筆簽名提出非常上訴,王秀昉則由律師代為提出非常上訴。但“最高檢”緊急閱卷後,認為理由不成立,隨即駁回3人非常上訴聲請。(台灣網 王思羽)
[責任編輯: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