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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男操控空拍機不慎撞上臺北101 至少被罰30萬

2016年03月08日 19:20: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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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男操控空拍機不慎撞上臺北101至少被罰30萬

  空拍機疑因風切過大,撞上臺北101大樓玻璃帷幕。(臺灣《聯合報》/楊萬雲、杜建重 攝)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大陸籍楊姓男子來臺自由行,21日操控空拍機拍攝景觀卻不慎撞上臺北101大樓;由於101沒提告,警方認為無法可管,但“民航局”22日晚約談楊姓男子說明後,認定他的行為違反“民航法”,決定開罰30萬元(新台幣,下同)到150萬元。

  臺北101大樓6月15日傍晚首度遭空拍機“攻擊”,機體撞擊後摔落砸毀,因無傷亡、財損,警方也找不到物主,不了了之;6月20日發生第二起,警方不但無法可管,還得以拾得物案件受理保管,8天后劉姓持有人出面領回。

  21日上午10點多,來自北京的楊姓男子在松壽公園玩空拍機,機身又撞上101大樓玻璃帷幕,墜落松智路側花圃受損;最後101不提告,警方返還空拍機。不過,空拍機安全問題引發爭議,“民航局”22日晚會同“航警局”人員緊急約談楊姓男子。

  30歲楊姓男子錶示,他是一名軟體工程師,20日和女友一起來臺自由行,預計30日回大陸;價值3萬多元的空拍機是他從大陸帶來。21日他操作空拍機拍攝臺北市景色,可能因風太大而失控,撞上臺北101大樓。

  “民航局”認為,楊姓男子操作空拍機的地點距離松山機場不到6公里,高度超過60米,已違反“民航法”118條,決定開罰。楊姓男子接受詢問後,不發一語攜帶空拍機離去。

  據了解,因近來頻發空拍機事故,臺灣安全部門已多次針對空拍機問題開會討論,發現各部會目前都沒有專屬遙控及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法規和規範,最後只能以現行航空公報做暫時性規範。不過航空公報雖規定,無人機的操作有地域限制,且必須向“民航局”申請核準才能使用,但因沒罰則,也從未硬性要求,根本沒人理會。

  臺北市警方說,最近3次“撞機事件”因沒有違法的明確事證,加上101大樓未提出毀損、傷害和妨害秘密告訴,最後都無法以刑事案件偵辦。“警政署”表示,“無法可管”不代表警察就不能有作為,已要求各地警方協助加強勸導,有違法就查辦,也會建請修法規範。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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