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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現首例商業型以房養老 94歲老人月領9萬(圖)

2016年03月08日 18:11:43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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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島內首宗商業型“以房養老”出現94歲申請的個案。(圖/《聯合報》) 

  島內首宗商業型“以房養老”出現94歲申請的個案。(圖/《聯合報》)

  台灣網12月14日訊 “以房養老”的概念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它是指依據擁有資源,利用住房壽命週期和老年住戶生存余命的差異,對廣大老年人擁有的巨大房產資源,尤其是人們死亡後住房尚余存的價值,通過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機制的融會以提前套現變現。實現價值上的流動,為老年人在其餘存生命期間,建立起一筆長期、持續、穩定乃至延續終生的現金流入。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近日,臺灣地區商業型“以房養老”首例出爐。臺灣合作金庫銀行高層透露,一位94歲老阿公拿出名下在臺北市大安區的房子,向銀行申辦十年期的以房養老貸款,每月多了9萬元養老金(新台幣,下同)。有事沒事可以請兒孫“吃大餐、發紅包”,感覺有尊嚴、生活更開心。

  銀行高層表示,老人家想辦“以房養老”貸款的理由很多。有位詢問以房養老貸款的老人家說,想貸款去住設備完善的養生村,並將原本居住的房子出租。另一位則表示,每個子女能力不同,有的可以每月給父母奉養金,有的自顧不暇。長久下來子女間彼此有心結,不如以房養老,用房子養自己,孩子都省錢,換回家庭和樂。

  銀行董事長廖燦昌表示,“很多老人家不是缺錢,但害怕孤單的感覺”,老人家申辦以房養老貸款後,每個月多了幾萬元花用。可常常邀兒孫歡聚,增加親情的撫慰,讓生活品質提升,也比較有尊嚴。說不定心情一好,會更長壽。

  合庫銀高層指出,“商業型以房養老”強調還是可以讓子孫或配偶繼承房子,不會讓“起家厝”身後被銀行拍賣,這也使老人家接受度大增。

  不過,以房養老的理念在大陸接受度相當低。截止至2015年9月12日,大陸以房養老項目,出臺5個月僅12戶22人簽約。(台灣網 高旭)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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