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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眾再也不能亂打110了!臺“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新增條文規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2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下罰款。提案修改相關規定的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表示:“修法不是要鼓勵警察開罰,而是基於體恤警方的立場,避免增加警力負荷與浪費警方資源。”
騷擾電話半年有13萬通
理由各異讓人哭笑不得
根據臺灣“警政署”統計資料,2015年5月至12月間接到的報案電話中,未派遣警力案件共計139萬多件,其中騷擾電話有13萬多件、精神異常報案有13萬多件、酒醉民眾報案有1萬多件,騷擾電話佔所有未派遣警力案件的1/10。
由於撥打110報案電話免費,臺灣警方長期不勝其擾。高雄有名婦人2014年全年給警方打了1.2萬多通報案電話,新北市2015年也有2名職業檢舉人共撥打電話報案1.5萬多件,還有不少人酒醉打110,上廁所沒衛生紙也打110,導致臺灣警方每年受理報案電話中約30%是騷擾等無效電話。
島內警方透露,亂打110電話大致可分成兩種,一種是不合理要求,像“上廁所沒衛生紙”“很餓想吃便當”“失戀想要談心”等;另一種是不出聲、喝醉酒、惡作劇等。有些人“執著”起來,一晚可狂打50多通,其中最令警方困擾的是不出聲的“鬼來電”,常在半夜讓值班警察不知所措。
有的民眾亂打110被警方識破,不僅不道歉挂斷,還辯稱打錯電話,嘻皮笑臉地說:“這不是查號臺哦?”由於電話免費且全程錄音,警察擔心遭投訴,應對戰戰兢兢。例如民眾打電話說失戀想要談心,警察拒絕,對方仍執意要說,警察聽一會兒後挂斷,立刻遭檢舉態度不佳,甚至被投訴“公然侮辱”,讓警察十分困擾。
先勸阻再懲處避免誤罰
警方稱讚“很有幫助”
臺“警政署”去年5月啟動電子化勤務指管系統,過濾這類無效報案電話。從啟用到今年3月,共檢測到民眾無故撥打110謊報案件1411件,精神異常18萬多件,酒醉民眾3萬多件,騷擾電話17萬多件,數量驚人。
陳怡潔指出,110或者是119等公共熱線,都是為有緊急需要的民眾提供一個救命熱線管道。對於無端或無聊就亂打110警察報案專線的民眾,應該予以勸阻;如果屢勸不聽,未來就可開罰最高1.2萬元的罰款,以保障真正需要報案的民眾權益。
陳怡潔還表示,認定無故撥打必須有“經勸阻不聽者”的前提,以避免小孩子誤打被罰。所謂“勸阻”,也是給警方一個裁量的空間。這項修正案不是要鼓勵警方開罰亂打電話民眾,而是提供警方法律依據來處罰蓄意無故撥打佔用公共資源的人。
臺“警政署”官員表示,“警政署”鼓勵有需要協助的話就打電話,但畢竟警察資源是人民大眾的,且警力有限,不能讓少數人藉故騷擾,亂報就會讓警察“瞎忙”,結果妨害到其他人的權益。相關規定三讀通過後,應該可以讓警力不會被亂派,讓警察有更多時間可以去巡邏、守望,“對警察來說很有幫助。”
[責任編輯: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