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八里污水處理廠將未處理污水直接排放海洋,引發外界譁然。負責維管的臺北市衛工處5日坦言疏失,認定廠商“便宜行事”,將對委外廠商惠民實業開罰25萬元(新台幣,下同),項目管理廠商宇堂顧問公司開罰5萬;豈料,新北市6日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決定開罰1200萬元,受罰對象即為臺北市衛工處。
八里污水處理今年初進行初級沈淀池清淤作業,廠商分別於2月6日清理西池、3月9日清理東池,遭爆出污水直接排放大海。來源:臺灣《聯合報》(臺北市衛工處提供)
衛工處長陳世浩稍早受訪時回應,新北市依照規定,2天違規事項各罰600萬、合計1200萬,衛工處將按照當時契約規定,要求委外廠商繳交罰款,若廠商不繳,將從契約價金、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目前衛工處持有的廠商履約保證金尚有2300萬。
至於為何受罰對像是衛工處?陳世浩解釋,因為八里污水廠由臺北市府代管;臺北市長柯文哲稍早參加“東區門戶計劃”說明會,會後聽聞衛工處竟被新北市開罰,拉長音驚呼“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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