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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賣淫卻稱賣酒 涉作偽證遭判刑

2017年04月18日 17:37:07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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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賣淫稱賣酒 涉作偽證遭判刑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出庭作證時堅稱“賣酒”不是賣淫,被檢方依偽證罪起訴,臺北地院今天判她3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4月18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3年前遭週刊爆料是高檔援交妹,劉控告週刊報道涉嫌妨害名譽,出庭作證時聲稱是“賣酒”不是賣淫,被依偽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今日(18日)審結,法官依偽證罪判本名為劉依函的劉喬安有期徒刑3個月。本案可上訴。因偽證罪是不能易科罰金的罪名,法官未諭知劉緩刑,未來判決確定,劉喬安要入監服刑。

  據報道,臺灣《壹週刊》3年前報道劉喬安在臺北知名飯店援交,事後劉出面反駁,聲稱只是單純賣酒,怒控週刊記者設局、涉嫌妨害名譽。《壹週刊》事後公佈約出劉喬安的LINE對話、照片反擊,但劉在檢方偵查時以證人身份出庭,仍說自己是去飯店賣酒而非賣淫,結果檢方認定劉做偽證違法起訴。

  劉喬安去年被控跨境賣淫案,臺北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兩個“圖利媒介性交”妨害風化罪,判她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新台幣),緩刑2年。(台灣網 李寧)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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