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返臺後即被當地警方拘捕審訊。(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台灣網6月20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2014年7月22日埃及警方偵破詐騙集團,其中臺灣籍成員40人被埃及法院判處刑期2年6個月。
據報道,40名臺灣籍嫌犯中有39名均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另有王姓主犯被判5年有期徒刑。這39名嫌犯因為沒錢繳納罰金又被法院延長6個月刑期,直到2017年4月,犯人陸續返臺。
其中2名嫌犯在家屬協助下籌得罰金,獲准提前返臺。34名嫌犯在五月下旬搭乘阿聯酋航空班機返臺。目前還有3名嫌犯在埃及辦手續準備返臺。據報道,返臺機票均由嫌犯自理。
嫌犯返臺後即被當地警方拘捕審訊,其中幾名嫌犯向警方抱怨:“在埃及的監獄真的很苦,每天只能吃一頓飯,埃及當地食物是酸奶、大餅,根本是減肥餐。”(台灣網 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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