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3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36歲李姓男子,因得知黃姓友人之周姓妻子外遇產子,去年在臉書上PO文指周女“不知禮義廉恥”,還沒離婚就外遇生小孩,還騙朋友是孩子父親。周女提出妨害名譽訴訟,雖然李辯稱所言都是事實,臺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其言論涉私領域範疇,且非善意評論,判拘役30天、易科罰金3萬元新台幣。
判決書指出,李男10多年前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周女,之後周女與黃男結婚,3人十分熟識,但他不滿周女外遇生子,還騙丈夫是孩子爸爸,去年在臉書上標記多名共同好友,發表有關周女外遇產子相關言論,直指周女“不知禮義廉恥”。
不少李男友人看到該PO文後紛紛留言,還有人將該文轉貼到社群,周女得知後,憤而提出妨害名譽訴訟。
臺中地院審理時,李男辯稱所言都是事實,法官可以調查,並無誹謗之意,他的用意是提醒臉友們,如不滿周女行徑可刪除好友。
法官審理後,認定周女外遇產子雖是事實,但通姦罪尚未除罪化,周女也非公眾人物,相關婚姻狀態與衍生問題屬私領域範疇,加上李男並非善意評論,其行徑確已造成周女名譽受損,依妨害名譽罪判拘役30天、易科罰金3萬元。(台灣網 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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