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8日訊 臺灣的周姓男子與妻子都是現役軍人,婚後被調在同一營區服務且育有一女。但周男不但外遇被抓包,還在網上尋覓交友配對。去年間,許姓戰友追求周妻,在LINE上訴衷情搞曖昧,周男稱妻子及許姓戰友有錯在先,借機搭上許妻熱烈交往,更打起離婚官司。針對此官司,島內法院一審判決准予離婚,但妻子卻表明原諒,願重新再來,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遂廢棄原判決,但仍可上訴 。
據臺媒報道,周姓夫妻結婚之初,曾為早日得子,利用休假走訪全臺廟宇,尋求生子秘方,並到各地溫泉景點度假,終於弄瓦(從前,把生男孩叫“弄璋之喜”,生女孩叫“弄瓦之喜”)。雖然時有職務調動,最後兩人調到同一營區服務,可說夫唱婦隨,令人稱羨。4年前,周男外遇被發現,還簽立承諾書,允諾改掉拈花惹草的惡習。
判決書指出,去年初兩人北上出遊,周男發現陌生男子與妻子在LINE上的對話“在乎得忘了要節制,好愛你喔,好想抱著你、吻你”,“你真的是……又害我想哭了”等一來一往的曖昧對話,得知對方身份竟是許姓戰友,更令他抓狂。
周妻否認與許男有不正當行為,指對話內容為朋友間的關心而已。她強調,嚴守為人妻、母的分際,從無踰矩情事。她反過頭來指控先生簽立承諾書在先,仍上交友網站尋求交友配對對象,還與許妻發展出一段婚外情。
她也提出,先生與對方在LINE上對話中有“對!他是你老公,可是他們錯在先才引起我們認識,他們沒在一起那我也不會去認識你喜歡你……”,“那你過來親我!我就乖一點”等露骨內容。周男否認與許妻有婚外情,坦承上交友網站註冊,但僅止于註冊,並未使用過。
針對此案,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合議庭指出,周男夫妻都是職業軍人,對於忠誠義務本應有高於一般人的認識與要求,然雙方卻均未恪遵婚姻忠誠義務,各有做出傷害對方的舉止,足認雙方婚姻顯已出現重大破綻。
不過,女方想維護婚姻意志甚堅,表明願意原諒對方,重新再來。合議庭認為周男可歸責性較高(可歸責:即可以將責任算在某人的身上),如承認其離婚請求,無異承認恣意離婚,破壞婚姻秩序。(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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