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赴臺人數大減,加上“一例一休”嚴重衝擊島內觀光產業,旅館、旅行社、導遊、遊覽車等業者發起“百萬觀光產業自救會”大遊行活動。(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7月16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勞動部門研擬領隊導遊納責任制工時,旅行業有條件贊成,要求必須讓在海外連續工作的他們回臺後獲得一定比例的休假,而不是馬上投入工作,這樣勞資雙方才能彈性調配,而不是硬性規定到大家都沒飯吃。
有著20多年領隊經驗的林森木認為,導遊是旅遊品質的一環,隨時都要待命,客人一有狀況必須馬上處理。依照現行7休1制度,一天工時含加班上限12小時,根本無法好好服務遊客,這樣搞下去恐怕出現旅行社倒閉潮,更無助於臺灣把觀光做強的目標。
他說,勞動部門曾函示放寬最長可連續上班12天,但有些長程團到16天,難道過程要找其他領隊、導遊代替嗎?這些多出的人事成本,恐怕會轉嫁消費者,甚至衍生旅遊糾紛。
專門帶海外旅行團的石姓導遊認為,旅遊業工作本來就比較偏向責任制,畢竟上班時間若朝九晚五一定會影響送件、服務客人的時間,更不用說帶海外團的導遊和領隊。有時一次出團就是十幾天,怎麼可能為了符合法令安排2個人力同時隨團?若是能改為責任制,時間就能彈性調配。
品冠旅遊陳姓導遊說,旅行社中除了內勤負責代辦各項業務的人員,要導遊和領隊符合“一例一休”本來就很不合邏輯。例如他任職的旅行社有很多海島國家的團要帶,一次就是7天、10天,要怎麼“一例一休”。
臺南市觀光導遊協會理事長李航表示,如果依照“一例一休”制度旅行社出團到歐美不就得派2個領隊,而且2個領隊還要同時出團,等於前半行程讓1個領隊充當遊客,半後段再換另1個領隊充當遊客,這不是大笑話嗎?在這種制度下領隊收入一定會減半,這對僱主和領隊、導遊都不是好事,若改成4周變形工時,勞資雙方就不會產生衝突。
專業領隊王文華說,觀光有關的旅館、餐飲業、娛樂業等各行業,都已經適用四週變形工時,唯獨旅行業仍適用兩周彈性工時。其實旅行業已被重新歸屬為“支援服務業”,勞動部門應該與時俱進,重新正視這個問題。
導遊柯淑媛指出,目前領隊及導遊本來就是責任制,當領團出遊或帶隊導覽時,很難時間一到就立馬停止工作。自從臺當局實施“一例一休”後,對原本競爭激烈的旅遊業更是雪上加霜,不僅旅遊的服務品質降低,也間接影響消費者的旅遊權益,可說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台灣網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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