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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男拘留所上吊 警員或因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5年

2021年01月22日 16:20:12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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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9月2日訊 據臺媒報道,酒駕累犯許啟賢8月31日晚酒後騎車被逮,訊後留置臺中烏日分局拘留所,昨(1日)淩晨3時30分,他竟以運動褲褲帶上吊身亡。事發時值班警員江志成疑打瞌睡,在30分鐘後才察覺,檢方下周將傳喚江員。律師指若江失職致人犯身亡,恐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可處5年徒刑。

  警方調查,死者許啟賢(29歲,毒品、公共危險前科)是建築工,曾有兩次酒駕紀錄,最近一次被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尚未執行。8月31日晚6時許,許男又酒後騎車,行經臺中市沙田路時被捕,酒測值0.33毫克。警方以公共危險罪做筆錄,因預定昨早才要將他移送臺中地檢署,故先留置烏日分局拘留所。

  昨清晨4時,拘留所值班警員江志成(49歲)發現許男坐姿怪異,上前察看,發現他用褲帶上吊,趕緊解開褲帶並送醫,但搶救仍不治。

  警方事後調閱拘留所監視器畫面,發現昨淩晨3時30分許男上吊,江員隔著鐵欄杆坐在許男對面,疑因打瞌睡,未能及時制止。不過,江員否認打瞌睡。

  檢方指,許男家屬對死因沒意見,但對江員頗有微辭,要求還原真相。檢方下周將傳喚江員,厘清有無打瞌睡,及其行為與許男上吊有無因果關係。

  警方表示,江員前晚8時上班,原定昨早8時下班,他曾執勤前喝酒被列輔導對象,前晚上班前進行酒測,酒測值零,事發後警方為求慎重再做酒測,依然是零。

  烏日分局副分局長蔡期望說,依規定人犯入拘留所前應搜身,包含刀械、眼鏡、零錢等物品都由警方保管。警方在許男入所前有落實搜身,沒想到他拿褲帶上吊。律師表示,若因打瞌睡疏忽人犯上吊,恐觸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5年徒刑。 (台灣網 盧佳靜)

[責任編輯: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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