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敏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空軍士兵江國慶十四年前因姦殺女童罪被處決,今年九月被臺法院改判無罪,並啟動賠償機制。臺灣防務部門昨天宣佈,依“刑事補償法”所支付的賠償金一億三一八萬五千元(新台幣,下同),將向前防務部門負責人陳肇敏等八名涉及構成冤獄的軍官求償,已對八人提出假扣押聲請(債權人的訴訟請求為金錢給付時,為防止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不履行給義務,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假扣押)。
八名軍官包括時任臺灣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政戰保防部門的柯仲慶、鄧震環、何祖耀、李書強,軍法部門的曹嘉生、趙臺生、黃瑞鵬,當時官階從上尉到中將不等,目前都已退伍。
報道稱,這筆一億多的賠償金,已在律師見證下交付江母王彩蓮。“國防部”指出,臺灣北部軍事法院依法先墊付刑事補償金,然後由該院組成求償委員會討論是否應向承辦人員求償;委員會成員包括該院成員四人、外界學者專家五人,討論結果決定,以陳肇敏等八人為對象,就補償金全額行使假扣押的保全程式。
臺灣北部軍事法院昨天已向臺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假扣押。至於假扣押是否成立,將由臺北地方法院召開審查會議,分別通知相關人員到場陳述意見,之後議決確定本案最終的求償對象。
臺北地方法院已收到“國防部”聲請假扣押陳肇敏等財產案的聲請狀,承審法官將在今天做出裁定。法界人士認為,假扣押的功用就是為避免債務人脫產,具有時效性;且本案是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法院應會裁準。
本案發生於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位於臺北市公館的空軍作戰司令部,一名女童在營區內遭姦殺。當時在作戰司令部服役的江國慶,由於測謊未過,在項目小組進一步偵訊後“坦承”犯案,被判決死刑,次年槍決。
去年臺灣“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江國慶當年曾遭誘逼,做出殺害女童之自白,全案重啟調查;臺北地檢署今年五月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軍事法院根據新事證再審,今年九月改判江國慶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