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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間閩臺貿易額累計達372.55億美元(2011.01.05)

時間:2011-01-06 08:01   來源:中新社

  福建省副省長葉雙瑜5日在此間召開的全省外經貿工作會議上透露,2010年福建對台貿易總額首次突破100億美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其中出口比增39.61%,進口比增53.18%。

  “十一五”期間,閩臺貿易額累計達372.55億美元,年均增長17%。其中,福建對臺農產品貿易額累計達13億美元,佔同期大陸對臺農產品貿易額比重近三成;對臺小額貿易累計達6.2億美元,是“十五”時期的3倍。

  同時,福建利用臺資大幅增長。2010年,合同臺資(含第三地轉投)13.5億美元,比增1.1倍。截至2010年,福建累計吸收臺資項目(不含第三地轉投)突破1萬項,臺資實際到資累計突破100億美元。

  面對ECFA早收計劃的實施,福建省外經貿廳廳長楊彪表示,福建將爭取不同階段、相關領域的閩臺合作先行先試內容列入ECFA後續協議,重點爭取主要商品及關鍵零部件獲得(擴大)降稅安排,先行擴大服務業開放部門和開放承諾,降低在閩投資的臺企準入門檻和股許可權制。

  為深化閩臺經貿合作,福建也將加快建設臺資企業加工增值轉口基地,依託福州、廈門保稅港區和象嶼保稅物流園區及福州、泉州出口加工區,重點吸引稅率差別較大的臺灣商品及臺灣企業所需的原輔材料、半成品在福建加工增值後內銷或出口。

  此外,福建還將加強閩臺企業國際貿易合作,推動臺灣大宗散貨和物資經由福建港口轉机;吸引大型船運企業、貨代企業、物流企業、兩岸貿易公司入駐福州、廈門,推動建設“大陸對台貿易中心”。

編輯: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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