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環保部門資源回收單位20日表示,2011年回收94.4萬噸的資源物資,臺灣地區資源回收率創新高達40.4%,再生料產值高達新台幣90億元。
據報道,臺環保部門公告33項家戶產生應回收廢棄物的責任業者,每年應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包括家用冰箱、電視製造商或進口商,都是需要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的責任業者,目前島內約有2萬家次。
臺環保部門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單位20日說,從1998年起至2011年,回收處理稽核認證量從28.8萬噸提高至94.4萬噸,臺灣資源回收率從5.8%也逐年提高至40.4%。
基管單位表示,2012年元旦起已與島內4大超商合作,提供責任業者到便利商店繳納的服務,目前免費代收資源回收基金的據點超過上萬家,責任業者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將更方便,“便利商店代繳服務施行至今,已有2成責任業者透過超商管道繳費,目前仍以郵局繳納(佔5成)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