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海基會1日召開第7屆董監事第8次聯席會議,董事長江丙坤在會上致辭時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生效後,還有四個協議要繼續展開協商,希望在年底的第6次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時先完成投資保障協議,再進行後續的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與爭端解決機制等協議。
他說,年底的第6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將就“醫藥衛生合作”及“投資保障”協議進行協商,雙方主管單位正就此進行研究。下一步透過“陸委會”授權,會正式安排臺方主管機關與大陸方面協商這兩個協議,海基會將積極參與、持續付出努力。另一方面,海基會已獲“陸委會”授權,與海協會洽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成立事宜,包括委員會的組織、內容等。
江丙坤強調,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是兩岸經貿交流合作的里程碑,也是臺灣脫胎換骨的機會。協議不僅讓臺灣突破經濟孤立、讓兩岸經貿走向互惠合作,更加速臺灣融入亞洲經濟整合的步伐。
他還表示,“陸生三法”包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和“專科學校法”的修正通過,訂明瞭在大陸地區接受教育的學歷得予採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得來臺就學等。相信開放大陸學生來臺就讀,將有助強化臺灣學校的競爭力,增進大陸學子對臺灣的了解。相關規範雖仍有部分限制,但畢竟進了一步,已為兩岸文教合作與學生交流開啟第一道門,仍值得肯定。